[今日公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区测量标志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区测量标志项目二、项目编号:DSJW2023-ZZDL-009
三、项目预算:440000元,最高限价440000元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 普查范围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的归属国家级和省级、市级管理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主要普查地面标志、地下标志及中心标志的完损情况、测量标志的占地面积、权属地类及违规占地情况等信息,并填入普查登记表,完成缺失的点之记绘制及委托保管协议的制作等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通过省市验收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境内5、保密要求:本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均按相应保密规定执行,服务单位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
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服务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6、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验收的有关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单位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和地图编制,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售价:300元/套3、报名条件:报名时,在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基础上,供应商另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原件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提供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2022年6月份(含6月份)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清单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3 月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联系人:赵工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